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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申报工作的通知

2023年06月08日 17:54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为做好 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

课面授课程及网络自修课程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全体专任教师或通过督导处试讲且符合授课资格的行政岗人员

及辅导员可申请公共选修课(面授课程);

2.已建设完成的校本自建课程教师可申请公共选修课(网络自修课

程)。

二、申报要求

本学期开设的选修课总学时统一为 1 学分(16 学时)或 2 学分(32

学时),开课教师须按照课程性质和要求做好课程申报工作。

(一)公共选修课(面授课程)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的授课层次:具备研究生学历或讲师及以上职称教师申

报的面授课程面向全校本、专科学生开放;具备本科及以下学历且职称

为助教或无职称教师申报的面授课程只面向专科学生开放;

2.所申报开设的课程应有明确的教学目标和切实可行的教学大纲、

教学计划、考核方案,选择适宜的教材(原则上学生不购买教材)或编

写相应的讲义与授课提纲,教务处负责对以上材料进行抽查,并对抽查

结果进行通报;

3.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所授的面授公共选修

课选课人数未达 30 人的不予开课,其他教师所授的面授公共选修课选

课人数未达 60 人的不予开课;

4.为保证授课质量,一名教师一学期内只能申请一门公共选修课的授课任务,且原则上只申报开设 1 个班级,选修课学时不能超过 2 学时

/周,鼓励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教师申报面授公共选修课;

5.因选课工作涉及全校各专业的学生,故在学生选课及上课期间,

原则上不允许随意调整授课时间和地点;

6.所有申报开设的面授公共选修课都是针对非专业化的学生而开

设的,课程的选题应着眼于学生综合文化素质的全面提高,内容的安排

应适应学生跨类选修的需要和普遍接受程度;

7.教师申报的公共选修课如需要在机房/智慧教室授课的,原则上

使用自己学院(部)管理的机房,如果要使用其它公用机房/智慧教室,

务必提前取得机房/智慧教室管理单位的签署意见,填写《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面授课程)教师授课使用机房/智慧教室申

请表》(附件 3)报教务处运行科备案。为了防止影响考试安排,S1 栋

周六周日不能排课。

(二)公共选修课(网络自修课程)申报要求

1.申报课程的授课层次:面向全校本、专科学生开放;

2.网络自修课程要配备一名课程责任教师,课程责任教师负责组建

合理的课程团队,制定课程建设计划和建设目标,按照教学大纲要求,

结合教学实际情况,定期对课程资源进行更新、完善,并承担课程线上

答疑、考试等教学活动,做好在线服务,保障线上课程教学质量;

3.网络自修课程每门课程原则上不超过 300 人,学生选满即止;

4.网络自修课程责任教师须做好线上课程监管工作,并根据《江西

科技学院校本自建网络公选课教师操作流程》(附件 6)》做好课程安排。

三、申报时间各教学单位须在 2023 年 7 月 5 日 16:00 前完成申报,逾期不再受

理。

四、申报流程

(一)教师申请

1.任课教师申报公共选修课(面授课程及网络自修课程),需填写

《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面授课程)开课申请表》(附件

1)或《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网络自修课程)开课申请

表》(附件 4),同时提供该课程的教学大纲和讲稿教案,报课程承担单

位审核,并由课程承担单位留存。

(二)课程承担单位审核

1.各课程承担单位对教师的任教资格、教学大纲及讲稿教案进行审

核、留存备查,并给出审核意见;

2.各课程承担单位填写《2022-2024 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面

授课程)开课汇总表》(附件 2)及《2022-2024 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

课(网络自修课程)开课汇总表》(附件 5),连同教师提交的申请表,

一并报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审核。

(三)教务处审定

教务处组织人员对开课申请表及开课汇总表进行审定,确定是否符

合要求。

五、上课与考试时间

1.面授课程授课周次从 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第二周开始,1 学

分课程的上课(含随堂考试)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4 日-10 月 29 日,2

学分课程的上课(含随堂考试)时间为 2023 年 9 月 4 日-12 月 24 日;

2.网络自修课程上课与考试时间同公共选修课(网络课程)一致;

3.面授课程上课时间原则上安排在每周一至周四9-10节课及周末,

网络自修课程采用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自主学习的方式进行。六、其他说明

1.任课教师要做好教学准备工作,严格执行课程大纲和教学进度安

排;

2.公共选修课原则上不购买教材,如果确需学生购买教材的,必须

在课程内容简介后加以说明,由学生自愿购买,不得强制学生购买;

3.任课教师要加强教学过程管理,严格执行学生平时成绩管理相关

规定,并按学校规定做好上课打卡工作。考试结束后,公共选修课(面

授课程)任课教师要在规定时间内将学生成绩录入系统,网络自修课程

由教务处工作人员将学生成绩录入系统;

4.教师承担的公共选修课(面授课程)学时计入教师学期教学工作

总量,且受日、周学时限制;

5.凡是在日常教学状况抽查中,一学期累计通报大于两次的教师,

今后不得申报公共选修课。

6.公共选修课(网络自修课程)不发放课时费。

附件:

1.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面授课程)开课申请

2.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面授课程)开课汇总

3.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面授课程)教师授课

使用机房/智慧教室申请表

4.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网络自修课程)开课

申请表

5.2023-2024 学年第一学期公共选修课(网络自修课程)开课

汇总表6.江西科技学院校本自建网络公选课教师操作流程

江西科技学院教务处

2023 年 6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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