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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 2024 年江西科技学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工作的通知

2024年04月13日 18:19  点击:[]

各教学单位:

根据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 2024 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以及南昌市

教育局《南昌市 2024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文件精神,现就做好

我校 2024 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

我校 2024 年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可在高新区认定教师资格,由我校教务

处运行科统一组织认定。

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由高新区认定及发证;申请高级

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须经高新区初审合格后报市教育局认定及发

证。

二、认定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

办法》,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身份条件

我校 2024 年全日制本、专科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

(二)思想品德条件

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

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为

人师表,教书育人。

(三)学历条件申请认定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所规定的学

历条件,教师资格分类见《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

1.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

以上学历;

2.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

上学历;

3.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

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

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毕业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

学历。

(四)教育教学能力条件

1.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并且考试合格;或者纳入改革范围内

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申

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段和学科应与标注的学段和学科一致。

2.申请人应取得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发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

书》,普通话水平达到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其中,申请认定语文、对外汉语和

小学全科教师资格的普通话水平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标准)。

3.申请人应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申请人应无传染性疾病、精

神病史,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经相应认定机构指定的县级及以上医院体

检合格。

(五)暂不受理下列人员认定教师资格的申请

1.同一申请人在同一年度内申请两种及以上教师资格;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四条规定丧失教师资格的人员;3.依据《教师资格条例》第十九条规定被撤销教师资格,自撤销之日起未逾

5 年的人员;

4.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 教育部 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

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高检发〔2020〕14 号),经认定机构查询有性侵违

法犯罪信息的人员。

三、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1.申请人在本人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s://www.j

szg.edu.cn)“网上办事”栏目下“在线办理”,进行实名注册和网上申报。

(1)第一阶段网报时间:2024 年 4 月 10 日上午 8:00-4 月 23 日下午 17:00;

网报对象为:所有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第二阶段网报时间:2024 年 6 月 3 日上午 8:00-6 月 17 日下午 17:00;

网报对象为:网报对象为:实施免试认定改革的高等学校且已取得《师范生教师

职业能力证书》的人员、参加 2024 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试合格且取

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人员及其他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2.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

报,不符合第一阶段的申报条件但在认定系统中申报的,可能导致第二阶段无法

申报、认定(市级认定机构无修改和调整权限),责任由本人自行承担。

3.申请人网上报名核验学籍、学历时,应通过下载学信网 APP 进行授权操作

(具体操作办法见中国教师资格网“咨询服务”栏目下“操作手册”)。

4.“身份证明”处上传户口簿(首页、户主页、本人页)原件图片或有效期

内居住证原件图片;高新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专科应届毕业生或在读

研究生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应届毕业生核验学籍信息,在读研究生核验本科学历

及研究生学籍信息,专升本学生核验专科学历及本科学籍)。身份证不能代表户口簿,上传视为无效。

5.报名人员网报成功后加入 QQ 群,群中昵称改为“如网报号+小学语文+张

三”。QQ 群号:611628834。

6.认定机构及确认点选择:

(1)高中、中等职业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南昌市教育局”,认定确认点

请选择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

(2)幼儿园、小学、初中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为“南昌高新区教育事业发

展中心”,高新辖区内高校的应届毕业生(含专升本)确认点请选择所在高校。

勿选错确认点,以免影响办证。

(二)现场确认

1.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4 月 23-25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第二阶段:6 月 17-18 日上午:8:30-11:30

下午:14:00-16:30

2.现场审核地点:江西科技学院 J1-311

3.现场确认提交材料:附件 2《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及证明信息页》;

说明:信息页内请张贴近期正面免冠 1 寸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1 张(与网报上

传照片同底版);

4.申请人未通过网上比对核验的学历证书、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等材

料,核验已通过的不用提交。

(三)体检

线上审核完成后,报考人员在 QQ 群中公布体检人员名单。报考人员体检时

间、地点、注意事项将在 QQ 群(群号:611628834)内告知,请报考人员在认

定期间密切关注群消息,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医院进行体检,逾期不予受理。

体检后暂不离昌,需要复查的医院会电话通知,复查不合格不予认定。体检结果:体检后申请人通过体检医院获取体检结果,并由申请人将本人体

检报告 PDF 版本上传到中国教资格网的报名系统中核验。

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

通知》(赣教规字〔2021〕3 号)文件执行。

(四)网上认定,证书发放

按通知规定于 2024 年 6 月 24 日前补交毕业证复印件进行最后资格审认(关

注群通知),作出认定结论。8 月底左右发放完《教师资格证书》及《教师资格

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申请人人事档案中,一份由认定机构归档保

存),领证或邮寄(到付)时间另行通知。

所有申请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在南昌的统一到 J1-311

领取证书及申请表,外地的人员将通过邮寄发放(到付);所有申请高中(含中职、

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人员证书及申请表,将由市教育局通过邮寄发放(到付)。

四、违规处理

申请人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按照《规定:“对使用假资格证书的,

一经查实,按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处理,5 年内不得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由

教育行政部门没收假证书。对变造、买卖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注意事项

网上报名、材料审核、体检、认定及证书发放等事宜,申请人需密切关注高

新区官网 https://nchdz.nc.gov.cn/ncgxq/gggs/common_list.shtml,请大家关注“南

昌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微信公众号和加入“2024 年江科教师资格认定

群”QQ 群,QQ 群号:611628834,群中昵称改为“如网报号+小学语文+张三”。

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和提交材料,因错过申

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逾期视为放弃本次申请认定,认定机构将不予受理,

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附件 1:关于开展 2024 年江西科技学院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附件 2:证书照片粘贴、邮寄地址及证明信息页

江西科技学院

2024 年 4 月 1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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